第两千四百二十八章 办法(3 / 4)

”,其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这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法规文件的形式予以许可,明确了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不过步子太大的话,扯着蛋就是必然的,后世在这种转包实践当中也的确出现过不少的问题,不过周至认为在联和乡却完全可以试试。

“有些类似集体企业,但是又不完全一样。”周至说道:“至少在果园开始产生效益之前,与其说是一个企业,不如说是一个负责管理电站收益的委员会。”

“这个委员会会将电站的收益进行分配,需要兼顾到全乡的方方面面,诸如困难户的照顾,娃娃们的教育经费,乡里水利,交通,提征统筹。”

“除去这一部分,剩下的就是发展,我觉得可以将乡里现在用不上的柴山利用起来,成立一个集体企业进行管理,负责将荒山改造成果园。”

“果树的归属问题怎么办呢?”吴仁中想到了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果树是不可移动的资源,或者说移动起来十分困难,将来要是产生了关于产权的纠纷,比如人家不想要种果树了,怎么办?”

周至笑了:“所以我刚刚说,这个企业只是类似集体企业,却并非全是嘛。”

“因为它的成立不仅仅是为了经营盈利,更大的程度上,其实是为了有效的扶贫。”

“乡亲们柴山的那些果树,可以理解为租赁柴山的报酬。”

“肘子你等下……”吴仁中感觉自己被绕进去了:“我搞一个集体企业,把老乡们的柴山集中起来种上果树,然后将果树作为报酬还给老乡们,这样一圈下来,我,或者说集体,得到啥了?劳动模范称号吗?”

“哈哈哈哈……”周至一听都乐坏了:“利益其实有很多,比如每年果子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