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吃的样子,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想不通我们运气怎么就这么差,明明都已经到了皮草湖,处境却还是这么的艰难……
恰在此时,伴着一股凉风,天边轰隆隆就是一响。
我站起身子,迎着风朝远方望去,就见天地交接的尽头黑云密布,道道闪电不时亮起,明显正在下雨。
见到这一幕,我眼皮不自觉一跳。
草原上雨走的很快,看这架势,说不定一会就要下到皮草湖来。
不能再等了!
甭管咋着,必须得搞点钱才行!
不然别说郝润,就是南瓜我俩的状态也不怎么好,要是再淋了雨挨了冻,有个感冒发烧什么的,搞不好会出大麻烦。
打定主意,我立即蹲到背包旁开始翻找,同时说:“南瓜,你照顾郝润,我出去溜一圈!”
南瓜顿时一惊:“干哈啊川哥?你…你不是真要把……把法螺给……”
“咋可能?”
我将背包提到他面前,让他看了看我打算卖的东西——金印。
法螺肯定是不能卖的。
不仅仅在于亏,更在于皮草湖人多眼杂,这玩意一旦见光,说不定会直接给我们招来杀身之祸。
相比之下,金印就要好一些。
虽然也有危险,但只要把字剜掉,再用匕首切碎应该就没啥问题了。
毕竟在这种地方,我也不打算卖多少钱,能换顿饭,搞个帐|篷毡包啥的过一宿就行了。
不料听我这么一说,南瓜赶忙按住我的手:“别呀川哥!”
“你不说这金疙瘩能值三四十万呢么?毁了多可惜啊!”
“财迷了你?”我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钱重要还是命重要?真要有人病倒,咱特么更得抓瞎!”
话落,我拔出匕首就准备抠字。
“不行!太可惜了!”他拼命摆手,急赤白脸的说:“哪怕我去偷点呢!偷点也比糟践宝贝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