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和南洋甚至不到二十枚。
东洋稍贵,只能十五枚,但若是到了北贺洲,一银元能买十枚,就算是捡到便宜了。”
这是真的贵啊!
刚才就莫子布这十六发,放到北贺洲就是一块多银元没了。
这些钱省着点的话,哪怕在南京,也够一个成人吃十五到二十天,换算到后世,怎么也有一千块上下了。
这么一算,这哪是左轮枪,这就是个吞金兽。
“如此昂贵,北贺洲的百姓们怎么还这么喜欢这玩意?”莫子布笑着问莫洲桢。
这左轮枪其实并不是长子阿森的思路,而是莫子布自己的回忆,他怕忘记就画了个图,本来想找个地方实验一下,结果被阿森看到了,自告奋勇接下了任务。
“他们当然喜欢,因为银钱再宝贵,那也没有命重要,新化百姓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银元没了可以去河里淘,命没了就只能去黄泉水中哭。”莫洲桢笑呵呵的说道。
“而且,只要打死了对方,还怕不能从身上搜出一两块金银嘛,何况弹壳还能捡起来,多少也能弥补一些损失。”
莫洲说话的时候在笑,但莫子布已经有些严肃了,他从莫洲桢的话中,听出了不轻松。
“叶明月,你给我滚进来!”莫子布佯怒.呃,也确实有点生气的大喊了一声。
几秒钟后,在北贺洲掌握军队大权,跺跺脚就要震三震的大人物,堂堂归远伯叶明月连滚带爬的就跑了进来。
他刚要跪下请安,莫子布飞起一脚,就踹了他个趔趄,“跪什么跪,这又不是大朝会,少在那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
叶明月这才如蒙大赦的爬了起来,心里的石头落地,看来皇帝不准备追究他把皇子运到北贺洲的罪过了。
这心情一轻松,脑子也活了,嘴巴立刻就开始了拍马屁,“陛下这一脚,脚力雄浑,力大无比,威风不减当年啊!”
莫子布冲他嫌弃的挥了挥手,“少拍马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