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小厮阿福拎着从百货商店买好的东西,朝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雪佛兰小汽车走去。
快要走到车旁时,一个穿着短褂的男人,忽然从他身旁匆匆走过,走了几步,又蓦地拔腿飞奔。
沈玉桐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摸了把西裤口袋,脸色骤然一变:“我的钱夹!”
“钱夹?”阿福显然比他这个少爷更后知后觉。
但有人比他们反应快。
孟连生因为看到了沈玉桐,自然注意到了那偷钱夹的扒手。在那人拔腿飞奔时,他迅速回神,本能地追上去。
干偷鸡摸狗这一门的,最大本事便是跑得快。但从小漫山遍野撒欢的孟连生,比上海滩里机敏的扒手,显然更胜一筹。
他在一条窄巷,追上了男人。
那人被撵得气喘吁吁,眼见前方无路,不得不停下脚步,靠在墙边回头恶狠狠看向追过来的孟连生。
两人年岁相差不多,孟连生也并非生得孔武有力,相反只是个清瘦的少年,一张脸也看起来温和无害。
他那双乌沉沉的眼睛,一错不错地望着男人,脸上惯有的面无表情,一步一步走来,没有愤怒也没有恐惧,只有一种诡异的平静和淡漠。
男人原本看着他一个人追来,并未放在心上,这会儿却因为对方的平静而莫名生出一股忐忑,脸上那虚张声势的凶狠,渐渐垮下来。
他咬牙啐了一口,将钱夹从裤腰里扯出来,一把丢在地上,然后往前跑了两步,双手扒在墙边,像条灵活的壁虎,呲溜翻过墙头,逃之夭夭。
孟连生目送对方从墙头消失,才继续缓缓走上前,从地上拾钱夹。褐色的皮夹子沾了一点尘土,他用手指轻轻擦了干净,然后握着钱夹转身往回走。
走到巷子口时,阿福已经追过来,他是看到孟连生去追扒手的,此刻见他衣着完好,手中握着沈玉桐的褐色钱夹,大松一口气,道:“多谢小兄弟,我们家公子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