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四十二)清理“教案”(2 / 5)

处响应。其事虽出于乡民之太过。其根实由于教民之太横,以平素本不安分之人,一入教中,便思寻仇报复,父兄亦可控告,邻里视同寇仇,欠债不还,转思反控。差徭不应,派累平民,每遇词讼,诚如宪谕,地方官畏之如虎,明知教民不是,反责押乡民。甚至教士为教民包揽词讼,该教民并不递诉状,但凭教士函片,即签票传人,差役之需索骚扰。片纸下乡,中业倾产,曲直未判,真伪未分,而良民已受无穷之累。且有因调处教案而讹索多端,复令乡民作乐放炮,叩求设席,以求了结。”这一类案子因为中国的地方官员畏于教会势力,一味“袒教抑民”,百姓失去了国家公权力的保护。开始采用激烈地暴力手段进行反抗。属于民愤极大的一类。

上次孙纲碰到的“民妇路边鸣冤”就是这种案子。还有象四川教案教士、教民横行、奸污妇女致死,而当地传教士竟予以支持等及湖北教案教士拐卖儿童。枪击家长致死的案例。

第二种,则是因为基督教会有着很强的“排他性”,在传教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和当地民众的礼法习俗生冲突产生地案例(这主要是因为当年基督教的传教士们尤其喜欢借着西方列强的威风,以集体洗礼,打压别教作为对主的“奉献”),象最近生的贵州教案,就是法国传教士鼓动教民捣乱当地民众的传统习俗祭龙神,民众纷纷前往教堂与教民理论。教民则四处“扬言必须将控争之人按名拿究,方肯干休”,并施放洋枪,最终引起械斗的案例。

中国作为一个极度重视传统的社会,儒家思想一直占据着社会文化地主流,而其他的传统风俗习惯及佛、道、神巫等宗教和文化相互掺杂,由此形成了一个“弱势平衡”。外国教会的贸然闯入,打破了这样一种“弱势平衡”,其引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正如一些外国传教士自己也说:“所有的中国人,只要他们违背了他们国家的传统宗教习惯,特别是祖先崇拜,即将被认为是对祖国地背叛和对祖宗的忘恩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