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八十一)追踪(2 / 5)

别划给了“总参谋部。海军部6军部“武备部”和“后勤部”除了原来的“工业部农业部”、“商业部司法部外交部铁路部矿务部。”“邮传部交通部民政部监察部警务部。及负责情报和安全事务的“军情总处”和“安全总署”外,象另外一些比较重要的部门如“科技部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展改革总署”等等也一一建立了起来。

对中国的政治制度改革来说,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就是初步带有立法机关性质和议会性质的机构“议政院”和“咨政院”的出现。与之相对应的地方机构为“咨议局”和“参议局”。

根据《华夏共和国推荐选举法》规定,各省地方的咨议局由“民间公推之有识之士”组成,即咨议局代表大多是各省的地方伸士或民间极有威望的人士,而议政院成员则是在各省咨议局代表当中按照一定的比例选举出来;各省地方的“参议局”前身是民间的工农商会等非正式组织。由民间工农商等各界代表组成。而咨政院成员也同样是在各省参议局代表当中按照一定的比例选举出来的。

这两个在中国历史上比较特殊的机构一开始的主要职能其实是“沟通上下情”即一个让各阶层民众畅所欲言的地方和国情咨询机构。而不是制定相关法律。华夏共和国当时没有真正的国家立法机构。各项法律法规基本都是由政务院各部参照西方国家的相关法规,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但政务院为了做到相关法律出台后必须能够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因此制定出来的法律草案通常都要经过议政院和咨政院的讨论,对不足之处进行修改之后才公告全国实行。

这样实际上议政院和咨政院就取的了参与国家立法的部分权力,这一规则后来在政务院执政孙纲的推动下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了下来(因为孙纲在做出决策的时候,也经常的听取议政院和咨政院代表的意见,虽然以他当时所拥有的权力,实际上可以不用听任何人的意见),为以后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立法机关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