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向民主宪政的方向前进铺平了道路。
值得一提的是,在华夏共和国政府各部门机关当中,由清末“大理院”脱胎而来的“检察院”是独立程度最高的,而且不但管辖的范围极大。而且肩负的职能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在防止官员读职和贪腐方面,检察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因为自从华夏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国家经济的逐渐好转,很多沾有清代贪腐恶习(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中国人普遍的恶劣根性”田员开始向往起更为奢侈的生活,,贪果腐化,置产槽“州。层出不穷。”少数“富二代”开始变得骄奢淫逸,不守法纪,而且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被外国间谍势力所利用,因此检察院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将这些“国之蠢虫”揪出来,其责任可以说相当的大,因此孙纲有意加强了检察院的权力,在华俄战争期间,孙纲任命谭延恺为检察院总长。由于谭延恺刚正不阿,精明强干。检察院卓有成效的工作曾经招来了一些人的忌恨,在华俄战争结束后有人曾经提议取消检察院,不但被孙纲拒绝,在战后孙纲还将检察院的职权范围进一步扩大,对抚制朝野间的贪腐风气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华夏共和国的地方行政机构都是和中央行政机构一一对应设立,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华夏共和国中央和地方的行政体系,只是在一些特殊地方事务的管理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在华俄战争结束后,华夏共和国控制的区域其实是相当大的,因此实行的管理形式也是多样式的,象在新边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就存在有好几种不同的统治方式。象在库页岛地区实行的是中央直辖形式;在兴安省(从俄国手中夺回的外兴安岭地区)实行的是经济特区形式;在“北海共和国”地区和青藏高原,实行的是托管形式。这么多不同的管理方式,不可避免的要给政务院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在制定各项政策的时候也相当困难。由于目前华夏共和国控制的区域经济展非常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