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广东作为中国的南大门,是西方从海上乘船而来的殖民主义者争夺贸易市场的前沿阵地,因为十三行制度,广州经济相对繁荣,尤其是对外贸易方面。
此时的广东已经成为全国人口最多的省份之一,但这种人口增长也是在珠江口流域和广东东部,而位于广东西部的廉州府、钦州府却因为“迁海”令的实施尚未恢复元气。
顺治十六年(1659年),廉州府“诏捕赋,诏民开垦,再申洋禁”。并且立界设防,海船尽行烧毁,寸板不许下海。
据清《经世文编》记载,凡私自出海者,一律处斩,船货没收。凡不执行海禁命令的军政官员,革职严办;保甲人员处以斩刑。
康熙元年(1662年),盘踞“台湾”的荷兰总督签了投降书,郑成功全面收复台湾,“聚岛欢庆”。消息传来,清廷再次颁布“迁海”的命令强迫沿海百姓,“徙内地五十里,设排栅,严出入,以杜接济台湾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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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迁海”,就是强迫当地沿海居民一律内迁。廉州、钦州官府把沿海的村庄、城郭、庐舍,一律拆毁,制造沿海五十里内无人区。
所谓“设排栅”,就是设集中营式的营寨,将沿海居民赶入其中居住,不准自由出入。圣旨还谕令出界者“立斩不赦”。
而迁界时限仅有3天,必须“尽夷其地,空其人”,不愿迁者,一律砍掉脑袋。钦廉大地顷刻亡者载道,哀鸿遍野,一片凄风苦雨。
迁海造成“八郡之民,死者又以数十万计。民既尽迁,于是毁屋庐以作长城,掘坟茔而为深壑。五里一墩,十里一台。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二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有不知几万矣”。
清廷在廉州设“北海镇标”驻之,加强对百姓的镇压。据史记载,在“迁海”过程中,“老弱